您的位置 >> 首页 >> 机构设置

工会

政治处

工会

办公室

财务科

微机室

档案科

总体室

总工办

生产科

 监测室

成品室

专业室

 资源一室

 资源二室

 资源三室

离退办

联系方式汇总

设备图片展示

 

 

    一、工会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院党委和上级工会指示精神,努力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围绕我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深入开展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全院民主管理工作,真正把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3、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定期筹备、召开职代会,虚心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努力改进工会工作。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经常听取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关心职工群众生活,充分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根据院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部署,认真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和做好工作总结。经常指导并检查各工会小组的工作情况,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

    6、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职工政治、业务、身体素质的提高。

    7、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负责收好、管好和用好工会经费,及时足额上缴经费。

    8、做好会员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做好接收新会员的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9、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做好女职工工作。

    二、工会人员设置

院工会现有人员3人,设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各1人、科员1人。其中,兼职工会会计、出纳各1人,下设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和10个工会小组,设有工会小组长,并能够积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返回首页

地址: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黎明路19号   电话: 2152902   邮编:165000   E-mail:dxalghy@163.com   
               国家林业局大兴安岭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