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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全力推进我院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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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直属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方案 来源:政治处 录入:admin 时间:2008-03-09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地委、行署和林管局将2008年确定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根据地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总体方案部署,为进一步转变机关服务作风,完善机关服务功能,通过对各种干扰和破坏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进行整顿,建立稳定的法制环境、优良的政务环境和规范的服务环境,全力推进和谐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建设。地直机关工委决定在地林直和中、省直单位和部门中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方针,以有利于促进招商引资,有利于工业园区建设,有利于各类经济实体发展为目标;以转变服务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服务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要内容;坚决摒弃与惩治各种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做法及行为。实施全方位参与,全方位整顿,突出重点的方略,使各级各类机关环境建设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开明优惠的政策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的范围及时间
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的活动范围为:地林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党委、各部门,中、省直驻加各单位(名单另发)。
2、“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的活动时间为:2008年全年。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目标
结合落实地委“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构建和谐兴安,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总体发展思路,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地区“两会”精神,学习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先进经验,完善和健全机关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规章制度,切实整顿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种行为。
——重点解决执法人员执法不公、越权执法、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等为政不廉的行为,特别是借职权之便对企业、外来投资者和个体私营业户实施吃、拿、卡、要、报、占、借等刁难勒卡的行为,随意截留上级有关优惠政策,为了部门或个人私利破坏整体利益,制造“中梗阻”问题。
——重点解决有的部门和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行为,解决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重点解决有的部门和干部华而不实,空话多、实话少,说的多、做得少,浮躁虚华,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行为,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作风散漫、纪律松弛、服务质量差、无所事事等问题。
——重点解决有的干部由于受各种僵化观念和陈规陋习的束缚,习惯于凭老办法想问题做工作,缺乏创新精神,因循守旧,畏首畏尾的问题。
——重点解决“三乱”及其他违反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赞助、募捐、重复性收费等侵害企业和经营业户利益的突出问题。
——重点解决强行向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信息、报刊、商品、保险等有偿服务,特别是将职权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由无偿变有偿的问题。
——重点解决文山会海、浮在上面指挥多、下基层调研少、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
在机关广大干部中开展“强化服务职能,创造宽松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人人创造环境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立足本职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达到各级各类机关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环境建设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方式便捷规范,服务内容公开透明,服务过程廉洁高效,服务对象心情愉快,发展环境让基层、企业,特别是外来客商和广大经营业户满意的目标。
四、方法步骤
以“强化服务职能,创造宽松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总载体,发扬整风精神,从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做起,不折不扣地做好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把思想发动与学习提高相结合;案件曝光与正面教育相结合;自查自纠与完善制度相结合;落实整改措施与推动全面工作相结合。各参加单位都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各自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有利于改善和优化自身服务环境的活动载体,全面推动机关经济发展环境稳步改善。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
1、广泛发动。
2、学习提高。3月中旬至4月上旬,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组织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要全面学习、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与本质、基本方法和根本要求,学习地区“两会”精神,学习各类经济发达地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经验,学习《大兴安岭地区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学习地纪委、监察局《关于处理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办法》,结合各单位实际学习地区《工作方案》中六项重点任务所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办法等内容,端正对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各自单位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主要任务、基本要求和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3、开展讨论。4月中旬至下旬,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地林直各党委、各部门,中、省直驻加各单位,要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公职人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讨论。通过讨论达到“四个明确”,即:明确一切工作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千方百计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服务,找准服务主体与服务内容,确定便捷的服务方式;明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理清服务环节,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执法执纪与文明服务的关系,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积极主动为基层、企业和各类经营业户提供优质服务,落实制度建设的重点;明确勤政廉政与服务发展的关系,对公职人员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弄清队伍建设的方向。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
1、自查自摆。5月上旬至5月中旬,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服务职能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先进经验找差距。主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和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和经营业户广泛征求、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直接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要重点对本单位、本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三乱”的现象;执法不公、以权谋私、野蛮执法的行为;政令不畅、“中梗阻”的现象;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的现象;轻管理、重罚款、轻服务、重收费的行为;以及“主仆错位”、“与己无关”、“一阵风”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剖析,找出原因,认清危害,总结经验教训,确定整改方向,落实整改措施。
2、整章建制。5月下旬至6月中旬,各单位、各部门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理清整改的思路,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和监督制约制度等规范性的整改制度,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机关行政与行为方式。完善和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项目申报代办制。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亮证收费、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项制度。按行业特点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和工作行为。推行公职人员不胜任工作的强制淘汰机制和岗位交流制。继续推行行业系统“行头”责任制,基层行业部门出现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一律同时追究上级行业主管机关责任。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
1、强化服务。在岗位责任制基础上,从明确每个岗位、每个公职人员的服务职能、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限入手,确定质与量两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定期实施检查和考核,逐步建立稳定、良好、规范的法制、政务和服务环境。各行政审批单位要积极推行“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公开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审批手续、审批时限,全面实施服务承诺制,有重点地实施代办制。对需要急办、特办的审批事项要依法采取特殊审批方式满足服务对象需要。各行政执法单位和“窗口”单位都要实行持证上岗和挂牌服务,公开执法服务和办事的规则、程序与时限,严格执法纪律。其他各类机关也要公开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服务标准和基本程序。普遍推行效能告诫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环境建设推动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建设。
2、典型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本机关确定1/3以上科室为推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试点单位,强制推行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各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措施。7月上旬,召开一次优化机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报告会,为全机关推行规范服务行为起到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机关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3、案件处理。设立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专项举报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通过报纸和广播电视等媒体,以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办公室名义,发表机关环境建设年活动致社会各界的公开信,公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的主要内容与目标和各种监督举报方式,畅通监督渠道,以企业及各类经营业户和群众的举报为线索,从严查处“三乱”案件;从严查处徇私枉法、越权执法、野蛮执法案件;从严查处“中梗阻”、“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刁难执法对象的案件;从严查处加重农民和企业负担及各类“涉农涉企”案件。凡是构成违纪的都要按照地纪委、监察局《关于处理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办法》,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调离岗位直至辞退处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
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办公室要组织制定《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考核方案》和《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考核细则》,并于9月初印发至各参加单位和相关服务群体。10月底前,各参加单位,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且形成书面材料,报机关工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办公室。11月初,地直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办公室将按照活动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规定,组织考核组对参加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
五、具体要求
1、强化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并将其纳入到重要工作议事日程,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起表率作用。要找准本部门的差距,尤其是领导班子在环境建设上的差距,既要解决认识问题,又要解决实践问题。要抽调得力人员组成相关领导和工作机构,确保活动的组织实施。
2、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整体部署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每阶段工作安排,相关部门要组织二层机构按阶段、分步骤开展好此项活动,决不能走形式,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不定期进行重点抽查。要严明纪律,必须做到保证时间,保证人数,保证质量,做好记录。要处理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和日常工作的关系,既要认真开展活动,又要抓好当前业务工作,用环境建设的成果推动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于
3、督促检查。成立由纪检、组织、人事、监察、审计、物价、法制及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环境建设督察组和暗访组,在活动启动后随时深入各参加单位及重点服务群体开展督促检查和暗访,督促各参加单位按照地区《工作方案》和工委《活动方案》规定的序时进度和相关要求开展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搜集并查处各类违纪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
4、不走过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涉及到地林直,中、省直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尤其是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力支持和配合牵头单位工作,切实履行成员单位的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作用,为活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和盲目主义,不摆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总体活动要突出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要确保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教育面达到100%。要通过活动打造一批经济发展环境优良的示范单位、示范部门、示范窗口。通过典型示范导向作用,带动全机关经济发展环境的根本好转。
5、注重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做好与各类新闻单位和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既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阵地作用,开辟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专题栏目,广泛宣传环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对反面典型事例的曝光,产生广泛的警示效果。
6、总结经验。各单位、各部门在活动的每个阶段都要开展认真的总结,总结工作应包括基本做法、收到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意见与建议等,特别是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要随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逐步形成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
7、表彰奖励。在认真做好总结和考评工作的基础上,将对一年来在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地直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明 地委委员、地委秘书长、机关工委书记 副组长:关连增 地委副秘书长、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邢晓琦 机关工委副书记
张庆和 机关工委副书记 成 员:邢立平 地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丽荣 行署人事局副局长、编办主任 陈 平 地区人大工委代表处处长 关娅娜 行署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贾 林 林业集团审计部副主任 龙泽文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姜长海 地委办公室副主任 徐绍奎 地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吴凤香 行署发改委西部开发办主任 叶喜庭 机关工委委员、责任办主任 栾国栋 团地委副书记 高 岭 行署法制办副主任 杨宝安 行署办副主任、督办室主任 刘玉明 机关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朱立成 行署审计局副调研员 孟庆魁 机关工委委员、工会主席 蔡 艳 机关工委委员、副调研员、组织部长
王 琦 机关工委委员、宣传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直机关工委:
主 任:张庆和(兼)
副主任:刘玉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指导组、宣传组、考评组和6个督察组:
综合指导组:
组 长:刘玉明
成 员:徐敬业 邢 敏 李云鹤
宣传组:
组 长:王 琦
成 员:吴维岩 王凤华
考评组:
组 长:叶喜庭
成 员:王建华 刘永梁
第一督察组:
组 长:邢晓琦
成 员:王 琦 刘永梁 田 静
第二督察组:
组 长:张庆和
成 员:邢 敏 王凤华 夏 辉
第三督察组:
组 长:叶喜庭
成 员:王建华 田 淼 杨春光
第四督察组:
组 长:刘玉明
成 员:李云鹤 冯亚玲 张守国
第五督察组:
组 长:孟庆魁
成 员:孟长柱 吴维岩 苑玉强
第六督察组:
组 长:蔡 艳
成 员:徐敬业 侯贺军 张喜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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